山西新近出臺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新辦法,明確對類食品藥品嚴重違法行為的予以重獎,實行雙倍獎勵。
這五類包括:“農產品使用違禁”“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”“加工銷售有毒有害兒童食品、乳及乳制品、肉及肉制品”“生產經營使用假藥”“生產銷售其他有毒有害食品”。
據了解,此次由山西省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起草修訂、經山西省政府審定同意,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的《山西省食品藥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》,將食品、藥品、醫(yī)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妝品舉報獎勵納入制度,完善匿名舉報獎勵制度、加大舉報獎勵力度。
新辦法明確,凡是舉報人可以不提供其真實姓名、不提供身份信息,采用雙方約定的方式方法;在領取獎勵時,可按約定方式委托他人代領。舉報案件線索能夠避免發(fā)生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人身傷害無法用貨值金額計算的,要酌情給予特別獎勵。同時,新“辦法”將每起案件獎勵金額提至20萬元。
據通報,今年上半年,山西通過投訴舉報查處的食品藥品案件占到總數(shù)15%左右,而通過投訴舉報查處的重大案件則占到重大案件總數(shù)的半數(shù)以上。